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說明:
一、依本府法務局115年2月26日北市法保字第1150107590號函 辦理。
二、為配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於115年度持續推動消費者保護 教育宣導推廣措施,擴展及傳達消費者保護知識,請貴校 (園)協助於自有期刊、機關網站、社群媒體、電子螢幕 或看板等免費刊登消費者教育宣導資訊,相關消費者保護 教育宣導素材,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 (https://cpc.ey.gov.tw/)圖卡資訊下載應用,或由貴 校(園)自行設計文宣後刊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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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4-0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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