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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立蘭州國民中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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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立蘭州國民中學112學年度畢業生傑出市長獎推薦及評選辦法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壹、依據113116北市教國字第1133033877號函辦理。

貳、目的選拔在學期間表現傑出之應屆畢業生,代表本校接受市長表揚,激勵學生榮譽感。

叁、類別與名額本校共計4名,詳細名額分配如下

        • 第一類學生:日間部應屆畢業班每班第一名同學,計3名。第一類受獎學生不得參加第二類之選拔
        • 第二類學生傑出市長獎:在學期間表現傑出之同學:體育技能、藝能、科學或創作、社團活動、社區或學校服務學習、敬師孝親、助人義行其他等有具體事蹟者,合計推薦1名。前開領有市長獎之學生,不得兼領前三名成績優良獎項;同時,同時符合第12款之資格者,以占1款之名額請領。

肆、推薦資格

  • 第一類學生:應屆畢業班每班第一名,共3名由教務處註冊組依據畢業成績排定
  • 第二類學生:推薦國中就學期間表現傑出有具體事蹟,且三年在校期間無懲處紀錄(已改過銷過者不在此限)

其餘相關內容請參考附件!



{{ $t('FEZ003') }} 1708-07-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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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2-16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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