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總務處|
一、為鼓勵及肯定投入工程與勞務採購及財管專業服務的教育行政人員,特辦理本獎項,說明如下:
二、徵件條件
(一)個人組
1、活動對象:本(112)學年度擔任行政工作之教師,且110至112學年度曾擔任「教師兼總務主任(含教師兼代理總務主任)」者,各校推薦名額不限。
2、報名方式:填寫實施計畫「附件一」報名表並完成校內核章,1張報名表填寫1名人員資料,報名佐證資料請留存備查。
(二)團體組
1、活動對象:以「學校」為單位進行報名,人數至多9名。
2、報名方式:填寫實施計畫「附件二」報名表並完成校內核章,報名佐證資料請留存備查。
(三)報名方式:報名表內容至多文字2,500字,報名表需經校長核章後,掃描成PDF檔,於113年1月19日(含)前將PDF檔上傳至活動網站,完成報名作業。(網址:https://photo.taivs.tp.edu.tw/award/)
(四)評審方式:教育局邀聘學校及工程工作專家、學者、教師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評選小組評選之。
(五)獎勵內容:擇優選拔金質獎、銀質獎及優質獎,核予得獎者行政敘獎及頒發獎狀,個人獎另給予新臺幣(以下
同)4,000元至1萬2,000元獎金、團體組每組給予1萬元至2萬元獎金。
三、檢附旨案實施計畫1份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1-02|
{{ $t('FEZ005') }} 89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