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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立蘭州國民中學

最新消息

合梯作業安全宣導

{{ $t('FEZ002') }} 總務處|

1.依據「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」第230條第2項規定,雇主不得使勞工以合梯當作二工作面之上下設備使用,並應禁止勞工站立於頂板作業。

2.另提供合梯作業安全宣導海報(如附件)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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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12-27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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